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略)城东至北峰快速通道涉铁扫尾工程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泉发改审[2018]18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略),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略),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略)(略)
2.2. 工程建设规模:城东至北峰快速通道涉铁扫尾工程,项目包含3条道路和1座桥梁:道路全长387.831m,具体为温陵路北拓129.999m、北峰F1辅道139.997m、F2 辅道117.835m,桥梁为H匝道桥(长144.5m),桥梁单跨跨度36m。其中温陵路北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5m,全长约129.999m,设计速度为30km(略)h。北峰F1辅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1m,全长约139.997m,设计速度为30km(略)h。北峰F2 辅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4m,全长约117.835m,设计速度为20km(略)h。 H匝道桥,桥宽8.65米、长144.5米,上部结构采用(24+24+30)+(36+30.5)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总投资约1430.1438万元(略)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略)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略)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单(略)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跨跨度36m的城市桥梁工程(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430.1438万元(略)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匝道桥桥梁长度144.5m,最大跨度36m(略)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略)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略)个日历天,定额工期(略)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略)(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略)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略)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略)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略)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略)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座桥梁长度100米及以上的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业绩(略)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略)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略)),(略)(略)(略)(略)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略)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略)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略)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0元(略)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1)采用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2)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可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 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通知》(泉建筑〔2021〕48 号)规定执行),但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 30 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须按闽建筑〔2020〕8 号、泉发改规〔2023〕5 号、泉建筑〔2020〕68 号、以及泉建筑〔2022〕24 号以及泉建筑〔2022〕65 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帐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略))(略)
9. 联系方式
(略)(略)
地 址:(略)(略)(略)
电子邮箱:(略)
电 话:(略)(略)(略)
联 系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略)(略)
电子邮箱:(略)
电 话:(略)(略)(略)
联 系 人:(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略)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略)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