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后查看)闲置房屋出租公告
(略)DGZC-2024-(略)(略)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明细表》
标的编号 | (略) | (略)m(略) | 年评估价值 (万元) | 租期(年) | 年租金 (万元) | (略) (略) (万元) | 挂牌 底价 (万元) | (略) 阶梯 (万元) | 备注 | |
名称 | 地址 | |||||||||
(略)(略)(略)(略)(略) | 大庆(略) | 70 | (略) | 1 | (略) | (略) | (略) | 0.04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权益方:(略)(略)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房屋出租经(略)2024年8月28日会议决策及肇源县财政局批准备案。
3.资产评估情况:经(略)皓林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黑皓林评字[2024]第003-2号 资产评估报告,以(略)9(略)5日为评估基准日,年租金评估价值为(略)万元。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略)(略)(略)(略)(略)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略)(略)
(三)意向竞买人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四、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报名时间):
(略)11(略)19(略) (略)12(略)9(略) 17(略)
(二)意向竞买人按省平台步骤操作,提交《竞买申请书》,(略)(略)(略)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略)12(略)9(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略)12(略)10(略) (略)12(略) 12(略)(略)
(四)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略)12(略) 12(略)(略)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的整数倍。
4.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5.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7.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8.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略)12(略)17(略)17时前将电子版《成交结果确认书》发送到交易双方邮箱指定处。《成交结果确认书》对交易双方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权益方向中心申请后,由中心向省平台提交退还竞买保证金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
七、其它需要公告内容
(一)租期 1年,合同一次性签订,租金一次性付清(略)
(略)二) 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内的物业费、取暖费。承租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各种税费等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承租方需保证安全用电、安全防火。
(三)房屋租赁用途:日常用品,零售买卖。禁止使用明火和灶台,禁止出售香烟(略)
八、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意向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权益方指定账户。
注: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价款,不能存现金,竞得人为自然人的,用本人名下银行卡;竞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用其对公账户进行缴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 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2.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3.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成交)前的保管工作,出租涉及的税费由(略)负责承担。
(六)(略)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略)
标的物查看联系人(报名审核人):刘娜
联系电话(报名审核联系电话):(略)
标的物查看地点:(略)
意向竞买人对挂牌出租标的存在疑问或质疑的,须在公告期起始之日起,一次性向中心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中心通知资产权益方,由(略)进行答复(略)
(二)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冉(略)(略)
(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咨询电话:
(略)(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受理电话:(略)
十、质疑相关事项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