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郑重说明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在网拍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除《拍卖公告》中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活动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在拍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除买受人悔拍情形以外,法院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成交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19日10时起至2024年12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请登录后查看)(请登录后查看)
一、拍卖标的:宣城市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水阳江大道中梁宣督府28幢1004室住宅用房【不动产证书号:皖(2020)宣城市不动产权商第0010132号】。建筑面积:127.25㎡,所在层:10层,总层数:12层。
评估价:920000元;起拍价:644000元,保证金:(请登录后查看)元,增价幅度:(略)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有其他规定的除外)。但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对该标的物的投资或处理等,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及当地政府、相关组织的管理政策,具体情况请竞买人务必提前向当地政府、相关组织等咨询,否则全部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向我院执行庭承办法官办理委托手续,相关资格须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竞买人留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三、咨询、展示看样:我院已委托安徽壹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接受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咨询和看样请提前预约,咨询与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咨询方式:18705634186吕先生(请于工作时间致电,谢谢)
四、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
1、该标的房产需要二次过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理性竞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4、存在委托关系或线下交纳保证金、设定优先购买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免交保证金等情形的可咨询网拍辅助机构或本院案件承办人,并关注网络拍卖的有关规定、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5、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最迟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我院联系。
6、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已知和未知瑕疵。拍卖成交后,房产交付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排腾空。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有无优先购买权人:无。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除买受人之外的其他竞买人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结束后30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拍卖余款,足额缴入我院指定账户,并在缴清全部拍卖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到我院办理拍卖标的物相关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我院指定账户:(户名: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银行帐号:62284025771776084368,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城中支行,备注:案件款(2024)皖1802执恢543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略)(略)
十一、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竞买人的资格和竞买保证金应按法律规定审查和收取;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相关税费的政策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的税务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咨询;上述税、费原权利人承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拍卖成交后凭发票向本院申请退还。拍卖成交前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可能会延长。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上可能存在的户口或营业执照无法迁出,我院不负责强制迁出,竞买成交后户口无法落户的问题,我院和辅助机构概不负责。请竞买人务必提前到标的物所在的公安机关了解户口情况及户口落户的相关政策。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略)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壹拍网络咨询方式:18705634186(吕先生)
法院咨询电话:(略)(略)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略)同步发布。
(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