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本院调查所披露的瑕疵及财产情况供竞买人参考,具体实际情况以主管登记部门登记及实际情况为准)、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竞买!
竞买公告
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将于(请登录后查看)年12月4(请登录后查看)10时至(请登录后查看)年12月5(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878/01(略)
一、拍卖标的
位于姚安县荷城福苑S904号不动产
(详细见附件拍卖财产清单)
部分不动产已在本院查封前出租给案外人使用,租赁情况详细见拍卖财产清单“租赁情况”,如买受人竞买成交“带有租赁的拍卖标的”,其应当继续履行该合同并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约定的义务,本院在拍卖成交后,不组织清退,以现状进行交付。
各标的的拍卖起拍价,增加幅度等详见财产调查表(拍卖财产清单)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如竞买标的转移过户、使用等有法律、政策要求的特殊条件的,因自行到相关部门确认是否符合条件,如竞买成功后买受人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因法律、政策等要求而导致无法使用、转移过户标的的,该不利后果自行承担,因此而悔拍的,将承担悔拍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和其他原因等不能独立参与竞买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在工作时间均接受咨询,我院已设立司法网拍咨询窗口,竞买人或买受人可以直接来我院执行事务中心司法网拍窗口咨询相关事宜,或可联系、咨询第三方司法拍卖辅助服务机构—云南省楚雄市公证处了解详细情况。
本院已委托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云南省楚雄市公证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提供拍卖咨询服务,上述标的的拍卖辅助工作,包括标的推介、咨询、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协助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均可联系、咨询辅助机构,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对于社会上有其它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咨询拍卖流程及相关操作可联系淘宝拍卖平台,联系电话为:(略)
四、拍卖方式
拍卖方式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竞拍前,竞买人用于支付拍卖保证金的支付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优先购买权及异议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一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七、瑕疵及风险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联系司法辅助机构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本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
标的物可能涉及的违法、违章部分,竞买成交的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拍卖标的实际登记参数(如不动产面积、使用期限、类型等,车辆登记号牌等)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上述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特别说明:本院调查披露的财产信息供各竞买人参考,竞买成功的以最终变更过户时向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确认为准,本次处置的财产系备案登记的不动产,暂未办理产权登记,拍卖成交后是否可以办理产权变更请自行咨询地产公司和不动产登记机关。此外,本次拍卖的不动产中有部分不动产已出租,拍卖成交时,本院以现状进行移交(略)
八、税费承担
标的物(如拍卖车辆的原罚款、违章罚分、停车费用等拖欠的费用;不动产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本院不负责处理亦不在拍卖价款中予以扣除。标的物权属、配套设施(如水电煤气等)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拍卖标的仅有合同备案登记的,拍卖成交后,法院仅负责变更合同备案登记,符合办证条件时,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在本次拍卖过程中形成的税费【仅指税收,不含其他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对于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若买受人垫付的,买受人可在收到本院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及时向本院书面提出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不含历史欠税、欠费,仅包括此次交易产生的税费),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自收到本院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裁定书)之日起超15日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放弃申请退税权利,本院将依法发放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九、尾款缴纳及悔拍后果
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竞得人须在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一次性汇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楚雄市人民法院执行款收入支出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楚威支行,账号:(略)(略)1(略)1(略)
拍卖成交后逾期不缴清拍卖款项、缴清款项后经本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标的等具有悔拍情形的,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标的交付
拍卖成交后,本院负责标的交付。本院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标的物转移过户登记以及配套设施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本次拍卖的不动产中有部分不动产已出租,拍卖成交时,本院以现状进行移交(略)
十一、其他事项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及其他人员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看样联系电话:(略)(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