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区分散式风电投资主体优选(一标段)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为贯彻落实国家“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部署,全力推进水城区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根据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水城区分散式风电投资主体优选(一标段)进行公开比选。组织本次比选单位为:(请登录后查看),欢迎国内合格的投资主体前来参加比选。
2、项目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和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378号)、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原则,按照先行试点要求,在水城区域内行政村依法依规择址开展分散式风电建设,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谋划选址拟装机规模不超过20MW,每县(市、区、特区)试点规模累计不超过200MW。
3.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3.2资金来源:项目资金由投资主体自行负责全款出资,完善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3.3投资规模:一标段预测装机规100MW,预计总投资为60000万元整(略)
3.4计划实施时间:(略)(略)
4.参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4.1一般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⑦ 申请参选单位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5.报名时间及获取比选文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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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报名资料要求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同时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印章的复印件1份。
5.3参选单位在参与水城区分散式风电投资主体优选(一标段)、水城区分散式风电投资主体优选(二标段)、水城区分散式风电投资主体优选(三标段)三个项目报名时,只能任选其中一个标段报名。以上三个标段不能重复报名。
5.4获取比选文件时需按以上5.1条要求提供所有资料,否则不予领取比选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略)(略)(略)(略)(略)(略)(略)(略)30 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略)(略)(略)(略)(略)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比选公告发布媒介
7.1本次比选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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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代理机构:(略)
(略) 址:(略)(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