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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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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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用途:其他用房(房屋如用于其他用途或经营方式须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且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为由提出解除合同、减免租金等任何权利和主张。但均不得用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毒化工、腐蚀性化工、加工工厂类生产经营、存储及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 2、租赁期限:5年。 3、装修免租期:无。 4、租赁保证金:3个月首年月租金金额,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付清。 5、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为一期支付一次(先交后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即付首期租金,后续每期结束前10日内向出租方支付下期租金。 6、租金递增方式:租金从第二年起(含第二年)开始递增,每年递增3%(以上一年度租金金额为基数计算)。 7、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8、合同签署: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
1、资信良好,能严格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履行的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与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单位曾有租赁关系但有违约行为的不能参加竞租,包括但不限于出现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物业费、房屋占用费等与租赁房屋相关的费用以及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后逾期腾退或未按合同约定腾退房屋返还给出租方等情形的,均不能参加竞租。
3、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略)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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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 (略)(以下简称“本中心”)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中心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报名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略)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福建产权交易平台为本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略)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略)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本中心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略)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中心对标的物的现状、品质作出保证,本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方应对项目标的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略)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项目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中心竞价文件(略)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并按照提示正确填写识别码(略)若因意向方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写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略)公告及竞价文件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竞买说明与保证,并在报名时提交至(略)(略) 1、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2、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略)公告及竞价文件的相关要求,本中心将通过任何意向方可收悉的方式对意向方进行通知,上述意向方应在本中心通知中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报名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否则将承担竞价文件中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本中心不予返还意向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等违约责任(略)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本中心可按以下任一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中心网站发布有关事项通知; (二)通过(略)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略)三)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四)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方式。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通知已经送达,意向方已知悉通知内容。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有误或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文件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产权交易规则及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中心将按竞价文件规定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报名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1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中心按照公告和竞价文件的要求,确定符合签约条件的意向方,即视为交易成功; (略)二(略)竞价文件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 本中心有权按照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 交易成功后,本中心按照竞价文件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中心。 | ||||
风险提示 | ||||
(略)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方参与(略)各项交易活动的所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方: 您通过(略)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竞价文件、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略)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略)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略)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略)根据挂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略)仅对信息披露的规范性负责,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略)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价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方未按照竞价文件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竞价文件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略)指定福建产权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略)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略)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略)不当、意向方终端软硬件与(略)指定福建产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略)风险。 4.优先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应详细阅读竞价文件关于行使优先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受让方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略)指定福建产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略)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竞价文件,自行承担和处理,(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略)敬告各意向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略)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 |
(略) |
标的名称 |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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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2023AA4A1175868 | 挂牌价格 | (略) | ||||
价格说明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5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2-29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22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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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 租赁标的位于南平市建阳潭城街道南武路回瑶工业平台(略),土地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房产证载用途为其他用房,标的情况如下:
提示:上述租赁标的以现状(略),实际状况以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予调整。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 | (略)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1、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者有权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实际交付房屋的时间晚于合同租期开始时间的,以《房屋设备设施交接确认书》载明的时间为准。 2、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出借他人、抵押、留置或与第三人调换使用、共同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已缴纳的租金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无条件收回租赁房屋,并由承租方赔偿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 3、承租方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二次装修改造的,应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审,如被相关部门处罚,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并且赔偿由此造成的出租方损失。 4、承租方对租赁房屋的装修须按南平市相关规定进行,并且符合消防等相应规范,装修行为必须向出租方备案后方可实施,承租方应自行向政府部门申请办理与自身经营有关的所有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手续、验收许可、环保及工商等),自行承担不能审批的风险和一切损失,出租方仅对提供自身已有的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 5、承租方装修改造房屋前,需向出租方提供装修设计资料,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改造。装修设计和改造施工不得影响租赁房屋建筑外观、结构、安全、消防、楼梯通道,以及给排水、供电、通讯正常使用,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完整的设计资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回复承租方,承租方应按出租方的回复意见予以调整、修改。出租方同意承租方装修、改造不视为对承租方装修、改造行为合法性确认,承租方应依法依约进行装修、改造活动。 6、出租方接受承租方备案、装修设计资料等的行为,不视为出租方对应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消防许可、开业许可、卫生许可、环境保护、人身及财产保险、安全保障等一切责任)进行明示或默示的许可或保证,出租方对有关装修设计资料、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不负审查义务,承租方对此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但若装修设计方案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出租方造成损失,出租方有权制止该方案实施并要求承租方更改方案,承租方保证无异议。 7、租赁期限内,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出租方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出租方同意的,承租方租赁保证金予以没收,且承租方另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并向承租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 8、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终止收回房屋时,承租方的装修改造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毁损。对房屋及含供水、供电、空调、消防、外墙等固定设施不能改变或毁损,否则按合同期满或解除返还时的市场价赔偿。 9、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负责该房屋的安全保卫工作,购买包括出租方财产在内的保险及其他必要保险,承租方应将保险合同复印件交由出租方备案。若承租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及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10、租赁期内,房屋及设备设施(含房屋内部电梯及在建筑物的外立面悬挂的空调外机、广告、夜景照明等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含房屋的结构性维修)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其中更换零配件原侧上应为原厂配件)。若造成房屋或屋内设施损毁、丢失的,承租方应按照毁损、灭失时房屋及设备设施的市场价值进行赔偿或予以修复。承租方需维护好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尤其承重结构和消防设施)或者改变上述约定用途。承租方若需要装修或改造房屋,应事先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装修形成的非可拆除财产或设施等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终止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需另行补偿或赔偿承租方。 11、承租方使用租赁物不得对周围居民产生不良影响,承租方应自行协调周边邻里的关系,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独立承担责任,所产生的法律及经济后果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自行办理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卫生、消防、防疫、环保、城管等报批手续及取得一切必要的合法证照,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产有关的费用,并且负责接受有关部门对房产的检查、监督。 12、承租方不得违反租赁房屋的规划用途,不得在租赁房屋、绿地、通道等搭盖建筑物,不得违章停放车辆,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承租方应立即予以拆除并恢复原状,否则,出租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予以拆除并恢复原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3、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产权所有人拥有最终解释权。 |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资信良好,能严格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履行的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与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单位曾有租赁关系但有违约行为的不能参加竞租,包括但不限于出现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物业费、房屋占用费等与租赁房屋相关的费用以及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后逾期腾退或未按合同约定腾退房屋返还给出租方等情形的,均不能参加竞租。 3、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略)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报名材料 |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租赁用途:其他用房(房屋如用于其他用途或经营方式须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且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为由提出解除合同、减免租金等任何权利和主张。但均不得用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毒化工、腐蚀性化工、加工工厂类生产经营、存储及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 2、租赁期限:5年。 3、装修免租期:无。 4、租赁保证金:3个月首年月租金金额,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付清。 5、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为一期支付一次(先交后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即付首期租金,后续每期结束前10日内向出租方支付下期租金。 6、租金递增方式:租金从第二年起(含第二年)开始递增,每年递增3%(以上一年度租金金额为基数计算)。 7、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8、合同签署: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10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4-11-22 17:00:00 | |||||||||||||||
(略)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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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保证事项 | 保证内容 | |||||||||||||||
处置办法 | 略 |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8个周期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
联系方式 |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略)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略) | |||||||||||||
交易须知 | ||||||||||||||||
总则 第一条 (略)(以下简称“本中心”)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中心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报名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略)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福建产权交易平台为本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略)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略)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本中心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略)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中心对标的物的现状、品质作出保证,本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方应对项目标的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略)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项目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中心竞价文件(略)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并按照提示正确填写识别码(略)若因意向方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写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略)公告及竞价文件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竞买说明与保证,并在报名时提交至(略)(略) 1、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2、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略)公告及竞价文件的相关要求,本中心将通过任何意向方可收悉的方式对意向方进行通知,上述意向方应在本中心通知中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报名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否则将承担竞价文件中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本中心不予返还意向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等违约责任(略)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本中心可按以下任一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中心网站发布有关事项通知; (二)通过(略)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略)三)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四)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方式。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通知已经送达,意向方已知悉通知内容。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有误或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文件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产权交易规则及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中心将按竞价文件规定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报名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1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中心按照公告和竞价文件的要求,确定符合签约条件的意向方,即视为交易成功; (略)二(略)竞价文件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 本中心有权按照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 交易成功后,本中心按照竞价文件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中心。 | ||||||||||||||||
风险提示 | ||||||||||||||||
(略)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方参与(略)各项交易活动的所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方: 您通过(略)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竞价文件、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略)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略)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略)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略)根据挂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略)仅对信息披露的规范性负责,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略)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价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方未按照竞价文件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竞价文件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略)指定福建产权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略)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略)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略)不当、意向方终端软硬件与(略)指定福建产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略)风险。 4.优先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应详细阅读竞价文件关于行使优先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受让方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略)指定福建产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略)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竞价文件,自行承担和处理,(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略)敬告各意向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略)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 |
类型 | 文件名称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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