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请登录后查看) | ||
(请登录后查看)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请登录后查看)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略) |
(略) | (略) (略)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略)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 ||
预算金额 | (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略) | (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
附件: | |||
(略) | 投标登记表.pdf | ||
附件2 | 磋商文件.pdf |
项目概况
(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1 | (略) | 1批 | 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略) |
合计 | (略)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号要求,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加盖鲜章和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3.2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3.3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略)”查询;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略)”官网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前);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3.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8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具有所投产品的经营范围); 3.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注:3.4、3.5、3.6、3.7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略)》发布。
2、参加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当天须随时等待通知,以便进行二轮报价。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报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二轮报价;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18:00时前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投标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发送到NXCY112233@163.com邮箱进行登记,登记成功后,我单位将电子版磋商文件发送至贵单位邮箱,截止登记时间不予受理。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登记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