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请登录后查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请登录后查看) | ||
行政区域 | (请登录后查看) | 公告时间 | (略)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略) (略)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略)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开标室[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略) | ||
预算金额 | (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略) | (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项目概况
(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略)(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略)
简要规格描述:1、建设地点:(略)
2、计划工期:16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并通过验收。
3、施工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室内装修、安装、智能化等工程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5、安全要求:合格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略)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略)(略)
地点(网址):(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略)(略)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开标室[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略)
4.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3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须自行承担磋商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4.4磋商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参加或参加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ttp:(略))
4.5各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报价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报价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磋商。
4.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4.8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
(略)(询问):於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略)
传 真:/
(略)(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地 址:(略)
传 真:/
联 系 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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