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略)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略)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略)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系统a(偏向妇科)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略) | - |
(略)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系统b(偏向妇科)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略)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2(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略)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略)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略)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系统c(偏向血管)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略)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可参考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可参考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可参考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因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2(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因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采购包2(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时间:(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地点:(略)
(略)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略)(略)
递交文件地点:(略)(线上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略)(线上远程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略)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略)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略)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在线投标文件解密。
5.供应商需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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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略)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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