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海东市乐都区2024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工程)退化林修复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乐都区2024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工程)退化林修复项目已由海东市林业和草原局以东林草〔2024〕393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东市乐都区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海东市乐都区2024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工程)退化林修复,总规模19064亩。合同估算价:(请登录后查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请登录后查看)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本项目共21(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标段13:洪水镇店子村、双塔营一村等394亩,合同估算价:(请登录后查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略)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11月16日0:00时至2024年11月20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略)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9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乐都区)(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海东市乐都区林业和草原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略)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略)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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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 址:(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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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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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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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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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
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