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大洼矿区开采、加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请登录后查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大洼矿区开采、加工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请登录后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请登录后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蕲春县 (略)
2.2 建设规模:蕲春县大洼矿区开采、加工最高限价总(单价)(略)81.5元/吨(其中包含石子30元/吨、机制砂33.5元/吨、瓜米18元/吨)(根据实际需求,最终提供总量据实结算)此单价包含砍伐、清表、开采、装车、转运费用,税费自理。中标人自行投入开采、加工涉及所有设备。
2.3 招标范围:蕲春县大洼矿区开采、加工(略)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满足生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开采。
3.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略)(略)11(略)16(略)00(略)00 (略)(略) (略) (略)11(略)22(略)23(略) 00(略)(略)3(略)
2.地点:(略)
3.(略)
售价:人民币0元整
5、投标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4(略)(略)(略) 23 (略)
截止时间:(略)6(略)(略)
地点:(略)
6、开启
1.(略)4(略)12(略)(略)(略)
2.(略)4(略)12(略)(略)(略)(略)
7、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8.其他补充事宜(略)
9.联系方式
(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部门: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