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11-15 |
公告编号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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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2年度上海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更新改造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 (略)、上海共和新路高架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明珠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宝山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明珠线(二期)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浦东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杨浦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第四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100%国有资金。其中:
(略)为1号线出资方、上海共和新路高架发展有限公司为1号线北延伸出资方、上海轨道交通明珠线发展有限公司为3号线出资方、上海轨道交通宝山线发展有限公司为3号线北延伸出资方、上海轨道交通明珠线(二期)发展有限公司为4号线出资方、上海轨道交通浦东线发展有限公司为6号线出资方、上海轨道交通杨浦线发展有限公司为8号线出资方、上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发展有限公司为12号线出资方。
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第四运营有限公司及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为合同执行方。
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2年度上海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更新改造工程(标段5:1号线、3号线、4号线、6号线、8号线、12号线自动售检票系统更新改造)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根据交通部颁发的《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交运轨【2019】8号文第十九条规定,运营单位应根据设施设备使用年限、运行状况监测评估结果、备品备件供应以及维护成本等情况,确定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项目。同时,根据《上海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维护与更新改造规程导则》(T/SHJX0020-2020)中的维护要求,自动售检票系统中的车站终端设备(自动售票机、半自动售票机等)运行满12年需进行整机大修,运行满35000小时需进行模块整修;车站计算机系统运行满10年需进行整机大修。
近年来,随着售检票业务功能的拓展,如二维码过闸、TVM扫码购票、BOM二维码收款,交通卡互联互通等功能的陆续上线,新增了各类参数及交易报文的处理要求,对车站服务器性能、各类终端设备性能要求也不断提升,既有设备性能已无法满足,亟需进行设备大修及更新改造。近年来,随着售检票业务功能的拓展,如TVM扫码购票、交通卡互联互通等功能的陆续上线,新增了各类参数及交易报文的处理要求,对终端设备性能要求也不断提升,既有设备性能已无法满足,亟需进行设备大修及更新改造。
根据《上海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维护与更新改造规程导则》(T/SHJX0020-2020)的规定对本工程范围内满足大修年限的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本次招标为施工标段5:上海轨道交通1号线、3号线、4号线、6号线、8号线、12号线自动售检票系统更新改造工程。招标内容包括:1号线、3号线、4号线、6号线、8号线、12号线车站计算机系统更新改造、半自动售票机更新改造及自动售票机更新改造。
2.2招标范围
2.2.1供货范围主要包括:
1)车站计算机系统设备(含车站服务器、系统监控工作站、票务管理工作站、紧急按钮控制器及UPS电源等)。
2)车站终端设备(含半自动售票机、全功能售票机及非现金售票机)。
3)自动售票机客服后台系统;
4)自动售票机客服后台系统内部的专用连接线缆(含光缆、网线及电源线等);
5)车站终端设备外部的网线、电源线及钢管;
6)AFC系统内部的专用连接线缆(含网线、控制线及电源线等);
7)AFC系统软件(含操作系统软件、应用系统软件、防病毒软件及软件使用授权等);
8)备品备件(包含售票机周转用的单程票票箱、废票箱、纸币找零补币箱、纸币回收箱、硬币专用找零箱及硬币回收箱PSAM卡)
9)2年质保期内新增设备维护和维修所需的零部件。
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设备的产品规格及型号、原产地及价格清单,设备清单应细化至不可分割的零部件及模块。
(略) 工程施工范围主要包括:
1) 管线敷设:所有AFC管线敷设及附件安装。
2) 线缆敷设:所有AFC系统线缆的敷设及连接。
3) 设备安装:所有AFC系统设备和必要的设备基础/预埋件等安装。
上述施工内容应以最终施工设计图纸为准。投标人应负责本工程管线径路上的所有沟槽孔洞,管线穿墙封堵应符合消防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略) 服务范围主要包括:
1) 投标人应负责本项目的系统集成、车站计算机系统设计、更新改造车站终端设备的设计(包括业务流程、功能、设备配置、设备外形、接口、软件开发等设计)、设计联络、采购、设备制造、出厂检验、包装、运输、仓储、交货、保险、工程备案、施工及安装、现场成品保护、单机调试、SC接入调试、MCC接入调试、系统联调、人员培训、运营移交、工程最终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技术服务等工作。
2) 负责本项目新增设备的施工及安装、管槽和线缆敷设。
3) 负责自动售票机客服后台系统的系统搭建及接入。
4) 投标人应负责本项目更新改造既有车站计算机系统设备及车站终端设备的拆除工作,并负责由车站现场运送至招标人指定的仓库或车站。
5) 投标人应负责新采购的车站终端设备的第三方检测(含3C认证),并通过MCC接入及互联互通测试以及具备CNAS检验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的系统兼容性测试。
6) 投标人应负责AFC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措施的实施,并通过国家权威机构的安全评估。
7) 投标人应负责AFC系统的病毒防护,病毒防护范围应包括车站计算机系统及所有车站终端设备。
8) 负责车站终端设备顺利接入车站计算机系统。
9) 负责车站计算机系统顺利接入MCC主用系统和MCC备用系统。
10) 提供车站终端设备测试、验收所需的设施、工具、程序、软件和标准。
11) 提供车站终端设备人员培训所需的设施、教材和场地。
12) 提供招标人的项目代表和本项目驻厂监理人员参与项目全过程管理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13) 负责2年质量保证期内的设备检修、缺陷纠正以及损坏部件(模块)的更换(更新)。
14) 负责2年质量保证期内系统和设备软件的免费升级服务。
15) 提供系统和设备投入运营后的终身技术支持。
16) 负责技术文件的准备和交付。
17) 负责所需的知识产权和技术的转移等。
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3工期要求
本工程暂定合同签订后开工,2025年12月30日全部完工。
施工处于车站运营时期,投标人(设备供应商、设备安装单位)需考虑所有不利因素,必须根据招标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招标人对本工程拥有最终裁决权,并保留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根据需要随时修订的权力。根据工程需要,若发生时间节点变化,投标人必须全力贯彻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予以推脱,并且投标人的责任并不因此而减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只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方须为AFC系统集成商;
3.2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均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7月-至今)须具有城市轨道交通AFC系统的集成建设业绩及施工业绩(以合同、竣工报告或业主证明等为准);
3.4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5投标人须具有系统设计、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系统设备的配件供货、安装和调试、维护和保养的工作能力,牵头方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
3.6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具体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分为准(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分分值计算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得分低者为计算依据);
3.7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8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专业版(pro.tianyancha.com)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于2024年11月20日16:00前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扫描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竣工报告或业主证明等);
5)联合体协议说明。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平台。
特别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1)-5)的所有内容。
4.2完成线上报名单位可于2024年11月15日- 2024年11月20日,每天9:00-11:00,13:30-16:30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进行远程购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接受文本费的账户信息:
户 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略)
行 号:105290036005
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略)
6.2 本项目开标时间:(略)
6.3 本项目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略)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不参加开标意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补充文件签收单原件(如有)”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不参加开标意见书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3。
6.6 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7 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
6.8本次招标合同以电子签章形式签订,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ps.shmetro.com)申请办理“单位数字证书”用于合同电子用印。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员,电话:(略)-603303,邮箱:(略)
6.9 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 “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
(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应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略)
8. 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略)
上海共和新路高架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轨道交通明珠线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轨道交通宝山线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轨道交通明珠线(二期)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轨道交通浦东线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轨道交通杨浦线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
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
上海地铁第四运营有限公司
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9.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32557272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