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16日10时至2024年12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请登录后查看)(请登录后查看)
特别提醒: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提供的照片、视频仅供参考,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了解、知晓,否则责任自负。
一、拍卖标的: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五号路与二号路交汇处林达阳光城西区2幢30层30-3号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号:黔(2018)遵义市不动产权第0020885号,面积:120.28平方米】
评估价:649271元、起拍价:519416.8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展唐助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展唐助拍”统一安排),该房是否可看样、看样预约电话:(请登录后查看)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淘宝网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略)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依法由出卖方(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在十日内到我院办理退税,逾期视为放弃。“展唐助拍”将在30个工作日内代为通知买受人办理标的物过户、办证事宜。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4年12月13日17:00时前与本院联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品如原有租赁的,租赁权不因拍卖而失效,执行法院不负责交付。原承租人按照租赁协议继续享有租赁权。租赁到期承租人未还拍品,或发生可以提前收回房屋情形的、或者其他履行租赁协议产生纠纷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尾款请在2024年12月24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拍卖法院现场刷卡支付,详细请咨询“展唐助拍”,拍卖成交后,“展唐助拍”将在30个工作日内代为通知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略)
开户联行号:301701000026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预约看样、代办过户、展唐助拍24小时电话:(略)
按揭贷款咨询:13984983459李经理
监督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