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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逾期:否
交易服务部符合性审查
项目编号 | (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略) |
信息来源 | (略) | 项目所在地 | (略) |
信息发布时间 | (略) | 浏览次数 | 0 |
项目编号:(略)
本转让方(歙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徽城镇斗山街23号、(略)号房产产权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转让,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次交易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略)歙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竞买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
4.履约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按《产权转让合同》履约无责后,经我单位同意方可退还。成交后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交易方式
如报名产生1家合格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成交价格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报名产生2家或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价高者得。
交易会结束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
三、项目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略)12(略)16(略)8(略)30分前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第1页《关于企业办理CA证书和证书延期的一次性告知书》,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 (略)(略)(略)(略)12(略)16(略)8(略)30(略)CA(略)(略)(略)(略)(略)
四、项目竞买底价及每轮加价幅度
五、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团体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报名。(但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接受报名,以信用中国(略)(略)(略)网站查询为准)。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团体组织提交的资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未委托他人办理该项目业务则无需提供);
3.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二)自然人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
2.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注:身份证须提交正反两面。
上述材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原件扫描件即可。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不真实或缺漏的情况,报名将审核不予通过(请报名人随时关注网上报名审核情况,及时更正)。
七、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查验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略)(略)12(略)16(略)8(略)30分前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买保证金
收款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分别为: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歙县支行
账(略)(略)
(二)竞买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自然人须通过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划转至我中心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通过支付宝、微信及超级网银转账,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买保证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将在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后查验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符合要求的方可获得竞价资格。
(三)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完成后按规定手续予以退还;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八、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手续费
(一)成交价款的支付:受让方自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成交款。
(二)产权交易手续费:
交易双方须于项目成交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歙县物价局批复的标准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支付产权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 | 收费标准 | 备注 |
(略)(略) | 4% | 1、采取差额累进法计算。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的,按皖发改价费函【(略)】(略)号文件执行; 3、根据皖发改价费函〔(略)〕(略)号文件要求,采取协议方式成交的,交易手续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10%;以竞价方式成交的,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20%(略) |
(略)—(略)(略) | 3% | |
(略)—(略)(略) | 2% | |
(略)以上—(略)(略) | 1.2% | |
(略)万元以上 | 0.25% |
九、现场交易时间及地点
(略)(略)(略)12(略)16(略)9(略)30(略)
(二)竞买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第一开标室(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9(略)
(三)竞买注意事项:
1.参与本次竞价的意向受让方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请意向受让方务必按公告约定准时参加,逾期视为弃权。
2.意向受让方须遵守会场秩序、遵守竞价规则,禁止出现操纵价格、串通其他人报价、损害他方利益等违法行为,不得阻挠他人竞价和扰乱竞价活动的正常进行,一经发生上述行为,将被取消竞价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转让方及我中心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中止或终止竞价。
十、相关要求:
1.意向受让方在资产转让公告截止日前联系项目转让方到现场查看资产整体情况,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转让资产的状况,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确认了资产转让范围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相关要求,转让方、代理公司及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若拒绝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或违反本公告约定,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合同订立后7日内将交易合同送至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归档,若受让方违反本约定,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房产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资产所有权方协助其办理,产权过户中发生的税费由各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如要对本标的物进行维护、修缮、改建、新建的,按照《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歙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由于徽城镇斗山街(略)号标的物原有公共通道,受让方规划时需为附近住户留有一条宽度不少于(略)米的公共通道。
6.受让方须承诺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
十一、公告疑义解决
意向受让方对本公告若有疑问,请在(略)(略)12(略)9日前向转让方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我公司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产权交易——澄清公告栏进行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略)(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黄山嘉羽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略)
(略)(略)
地址:黄山市歙县徽城镇百花路金泰广场B(略)11(略)(略)(略)
项目报名联系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略)
(略)(略)(略)19(略)
附件:(略)
歙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略)
(略)(略)11(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