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电气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三包)(第二次招标)[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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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湖南科太科技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未提供业绩的设备使用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用户出具的证明等) |
2 |
广州科钜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提供的业绩发票不满足要求 |
3 |
上海上自电气控制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未出具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声明、提供的业绩时间不满足要求 |
4 |
广州思菲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未提供投标人的“信用广州”网站查询的截图 |
5 |
湖北九月电气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未出具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声明、未提供业绩的设备使用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用户出具的证明等) |
6 |
浙江开民电器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未出具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声明、未提供业绩的设备使用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用户出具的证明等) |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15日00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19日00时00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招标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