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瑕疵不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方及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2.成交手续:受让方在确认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个人带身份证原件;企业单位带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是委托办理还需带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托人身份证原件)到产权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16办公室)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按甬产权〔2022〕2号文件收取)。3.转移登记及交付手续:①受让方支付完毕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产权交易中心出具《成交确认书》。受让方凭《成交确认书》办理机动车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受让方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登记或提档手续。具体转移登记事宜以委托方安排为准。②提车后(即便未完成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的)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机动车及人身事故、机动车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③受让方如需将机动车转移登记至异地,须自行了解异地转移登记相关流程及手续,由此带来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无法转移登记)由受让方自行承担。4、报名竞价流程手续:①网络注册报名时间:(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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