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后查看)LED显示屏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的通信场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二、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 技术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交货时间 | (略) | (略) |
1 | (略)(略)(略)(略) | 为政治氛围营造手段,拓展宣传方式,利于信息传播,拟在本单位1#楼建设1块(略)全彩条屏,在2#楼建设2块(略)全彩大屏。 | 1.全彩条屏: 像素点距:4 现地尺寸:8.3m*0.77m 2.全彩大屏: 像素点距:3 现地尺寸:3.88m*2.16m*2 | 19 | 签订合同后30天 | (略)(具体地址由甲方指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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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有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统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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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略)(略)11(略)15(略)(略)(略)11(略)29(略)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服务要求
(一)自货物验收完毕之日起,免费质保期2年。在免费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提出后,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相关的维修、
(二)在质保期后,供应商需对产品提供长期优良的技术支持服务,以出厂价提供维修、更换等服务。
六、交货时限
签订合同后30天。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八、采购(略)联系方式
(略) (略) (略)(略) (略)
移动电话:(略)
(略) 址:(略)
九、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