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宝丰复烤厂办公及印刷用品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人为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宝丰复烤厂,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请登录后查看)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请登录后查看)
2.2 招标编号:(请登录后查看)
2.3 项目概况:为保证宝丰复烤厂2024烤季生产的顺利实施,拟采购2024年宝丰复烤厂办公及印刷用品。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略)
2.5 招标范围:
二标段:生产经营所需货位卡、磅码单、内部调拨单、操作记录本、原烟及成品出入库日报单等单据报表,以及规范管理所需值班表、验收单等;大型会议及大型活动需要专业录像制作影像资料和冲洗留存照片,目标责任书、制图纸、宣传册等材料的彩印、设计、装订,文件档案的线装等。
2.6 交货期:按照招标人要求时间交货。
2.7 交货地点:(略)
2.8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行业标准及采购人验收要求。
2.9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个月。
2.10服务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2投标人须能开具合规的增值税发票(提供近6个月以来投标人开具过的增值税发票一份或承诺书)。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并保证投标期间无新增负面信息。
3.3.2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情况结果(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有行贿情况的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查询个人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进行查询】。
3.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或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和行贿供应商禁止期限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人须满足(略)中的内容的要求,按招标公告后附格式提供(略))。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请各投标人按4.3条要求将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投标项目的基本情况表(基本情况表包括:拟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及日期),发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略))。投标单位发送邮件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资料符合招标资格要求且交纳招标文件费后,招标代理机构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电子邮箱,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电子邮件。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4项要求的所有资料。
4.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投标人需提交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复印件应依序装订成册。按照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6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内网上发布。
7.其他
欢迎各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或违法操纵中标结果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一经查实,招标人将终止与该招标代理机构合作,并依据合同条款追究其相关责任。
8.联系方式
(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葛先生 卞女士 张女士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天昌公司纪检监察部,电话:(略)
宝丰复烤厂监察审计科,电话:(略)
附件:(略)
(略)
附件:
(略)
(略)
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没有处于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我公司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三年内没有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没有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没有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和行贿供应商禁止期限。
我公司非联合体投标,我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
我单位承诺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保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单位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公司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