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3日10时至2024年12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395),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漯河市源汇区泰山路泰威丽景苑1#楼1幢101号房屋一套,不动产权证号20180021354,面积272.33平方米土地、房产及该宗土地上的附属物,规划用途为商业。 评估报告对上述财产估价184.07万元人民币,第二次起拍价为126万元人民币,保证金:14万元(请备注,案号为(2024)豫1102执恢264号的案件保证金),增价幅度:(请登录后查看)元。
一、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2月2日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24年12月2日10:00--11:00时安排看样。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先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咨询。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因本次拍卖而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因本次拍卖而产生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而未支付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自拍卖过户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本院申请退款。逾期未提交税费票据有效支付凭证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所交易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先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咨询。如不能办理过户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谨慎购买。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次拍卖成交后办理过户手续等事项,请买受人先行到相关部门咨询,买受人自收到本院执行裁定书即视为拍卖标的物已交付。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2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如有优先购买权人,2016年8月公布司法解释新规要求公示如下信息:
1、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买受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2月10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账号:(请登录后查看))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请登录后查看))
3、拍卖未成交的,买受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买受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395-356176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略)”上查询。(略)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