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请登录后查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请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请登录后查看)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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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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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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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名称:(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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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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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算金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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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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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洛直政采磋商新(2024)0031-1号-1(略)一标段4830004830002洛直政采磋商新(2024)0031-1号-2(略)二标段3000003000003洛直政采磋商新(2024)0031-1号-4(略)四标段258000258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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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洛直政采磋商新(2024)0031-1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略) (2)采购内容:本项目一标段采购内容为空气波压力治疗仪3台,熏蒸床1台,溶栓床2张,红光红外线治疗仪4台,中医离子透药仪2台,中药定向透药治疗仪1台,排痰机1台,预适应训练仪1台;二标段采购内容为无创颅内压监测仪1台;四标段采购内容为心电图机1台,除颤仪2台,心电监护仪3台,动态血压监测系统3台。具体技术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3)采购范围:主要包含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5)交货地点:(略)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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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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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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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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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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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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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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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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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2)依据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该项目支持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nan.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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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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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 3.3所投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三类所投产品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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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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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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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点:(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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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方式:(略)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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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售价: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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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响应文件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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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止时间:(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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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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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响应文件开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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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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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点:(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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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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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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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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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原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略)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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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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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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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洛阳市中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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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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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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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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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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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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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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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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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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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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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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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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