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三台县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二、申请执行人选择的司法辅拍机构是:四川银荃辅拍科技有限公司。
三、本院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上述机构完成:
(一)协助法官或执行员调查拍卖财产的权属证明、他项权证明、租赁及实际占有、物理现状、质量瑕疵、交易税费等情况,负责记录、资料收集、档案整理等事务性工作;
(二)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
(三)草拟《拍卖公告》等文书材料,并提交执行法官审核;
(四)对拍卖财产信息进行公开宣传,根据拍卖财产的特点向潜在竞买人推介拍卖信息;
(五)接受咨询(电话、现场等咨询),宣传网络司法拍卖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辅导竞买人参与竞拍,引领看样等;
(六)协助法官或执行员办理清场、搬运、破锁等;
(七)拍卖财产的仓储、保管、运输等;
(八)委托法院安排的其他应当完成的工作事项。
四、竞买人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拍卖公告
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法院将于(请登录后查看)4年11月29日10时至(请登录后查看)4年11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三台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三台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请登录后查看))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物1(略)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潼川镇上东街东方时代一期1#楼第1层(略)号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8.31㎡(略)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略)元。
标的物2(略)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潼川镇上东街东方时代一期1#楼第1层(略)号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28.98㎡(略)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30(略)元,增价幅度:(略)元。
标的物3(略)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潼川镇上东街东方时代一期1#楼第1层(略)5号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20.28㎡(略)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20(略)元,增价幅度:(略)元。
标的物4(略)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潼川镇上东街东方时代一期1#楼第1层(略)6号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9.63㎡(略)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20(略)元,增价幅度:(略)元。
标的物5(略)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潼川镇上东街东方时代一期1#楼第3层(略)号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71.29㎡(略)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50(略)元,增价幅度:(略)元。
标的物6(略)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潼川镇上东街东方时代一期1#楼第4层(略)号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293.43㎡(略)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略)元,增价幅度:(略)元。
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情况及特别注意情况:
1.图片不代表实物,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2.报名参与竞买者视为自愿承受本标的物所有已掌握和未掌握的瑕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竞买者,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应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及瑕疵的确认,其责任自负。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在领取本院权证转移裁定文书后30日内凭有关缴费凭证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经本院审核后同本案其他案款一并发放,买受人逾期未提交申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上述标的自(略)4年11月14日起至(略)4年11月28日止(节假日、周末除外)上班时间:(略)(略)00(略)(略)(略)(略)(略)
竞买人可以要求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提供代缴税费、代办贷款、过户等居间服务,居间服务费用由竞买人和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自行协商,并将服务合同报执行法院备案。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4年11月2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略)4年12月1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三台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三台东河路支行,账号:(略)(略)+(略)(略)(略)(略)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略)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略)
十三、依照法释〔(略)〕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各竞买人竞买前请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限购、过户等过程。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略)(略)(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略)”上查询。
三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