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系在网络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从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的咨询电话;拍卖界面中存在的各种推介业务和法院、辅拍机构无关,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附件材料等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附件材料等中载明的内容。涉及标的物展示、介绍等材料包括平台提供的标的物位置定位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本案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其收取的拍卖服务费用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标准执行,拍卖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后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减。
(请登录后查看)(略)
(略)年11月13(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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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定于2024年11月29日10时至2025年01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略)(略))公开(略)(略)
一、变卖标的
变卖标的物: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869号3幢2楼1号、2号、3号;楼盘名称:柏瑞.公园壹号;用途:商业;目前状态:出租(租赁日期:2022.9.1-2027.8.31,月租金14374.13元,详见附件);权证号:川(2022)内江市不动产权第0046620号、第0046625号、第0046626号;建筑面积:766.62㎡。
评估价:(略)万元;变卖价:259.31万元;变卖预缴款:259.31万元(含保证金25万元);增价幅度:(略)万元。
特别说明:
1.公告的内容和照片、附件等材料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等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略)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略)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瑕疵说明:变卖标的物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使用时间等情况详见附件《评估报告-川金誉房[2024](估)字第GS0406号》,本院(略)卖为现状(略)(略)(略)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11月22(略)前与本院联系。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各承租人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竞拍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略)年11月22(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竞买标的的,可以委托其中之一作为代理人参与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竞买人承担。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略)年11月22(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在竞买时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特别提醒(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未能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或交付不能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
三、咨询及看样
本院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变卖公示期间接受咨询,本次变卖标的不安排看样,需看样的意向竞买人请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实地看样,产权过户咨询电话:(略)
特别提示:辅拍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机构负责并承担责任,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变卖方式:
1、本次变卖活动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行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略)万元支付变卖价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交纳变卖价款(略)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变卖价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价款在变卖后即时释放。变卖未成交的(或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价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变卖价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次(略)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价款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五、标的物交付
(一)权属转移
(略)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10日内交纳尾款,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人民法院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略)《成交确认书》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有购买意向者请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了解过户等相关事宜),基于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交易的权属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税费的金额买受人必须自行前往向相关税务部门核实了解,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略)(略)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付清尾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实物交付
(略)卖标的物无租赁等可排除直接交付情形的,在(略)卖成交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由本院或者本院指定的保管人交付买受人。有租赁的,由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占有(略)卖标的物,租赁到期后由承租人与买受人协商处理,本院不负责交付。
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略)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略)卖竞价前应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确认地址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平台咨询电话:(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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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11月13(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