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人民法院
本院定于(请登录后查看)4(请登录后查看)12(略)14(略)(略)4(略)12(略)15(略)(略)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略)
一、拍卖标的:昭平县昭平镇西宁中路55号不动产
标的物详情:房屋坐落:昭平县昭平镇西宁中路55号;建筑面积:294.53㎡;独用土地面积:54㎡;房屋性质:自建房;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所在层/总层数:1-5/5;不动产权证书号:昭房权证昭平镇字第6107170号、昭国用(2005)第0854号;该不动产已查封。拍卖成交后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第(略)次拍卖竞价时间:(略)4(略)12(略)14(略)(略)4(略)12(略)15(略)(略)(略)
第(略)次起拍价:1,360,800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略)元(略)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广西亿锤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品公告期间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并统一接受看样服务。统一看样时间暂定为2024年12月5日下午16:30,看样请提前预约,联系电话:(略)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以现状拍卖,不负责修复。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购买人如竞拍成功,需自行办理过户手续。
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详情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七、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包含已铺设的地板,吊顶、门窗、及镶入或粘贴于墙体的衣柜、橱柜、洁具等物品应视为房屋主体结构不可分割的部分,不包含可移动家具、家电等。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略)相应主体(略);拍卖成交后,在办理拍卖标的产权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交易税金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契税、登记费等可能发生的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关于土地变性(集体土地转为出让土地或商品房用地、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或商品房用地)部分的税金和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果存在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现行垫付的,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自愿负担(略)
2、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司法网拍辅助费,由买受人承担。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4、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1)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2)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费用与拍卖人无涉(略)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昭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广西昭平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城边支行,账号:(略)(略)
十、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是(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举报监督电话:(略)
咨询电话:广西亿锤拍卖有限公司(略)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略)(略)
联系地址:贺州市昭平县东宁北路(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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