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2024年台州湾新区排污单位排污权核定调查及环评报告复核评估服务项目即将进入采购程序,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确保采购需求的规范合理,保证采购项目的顺利开展,现对该项目的需求予以公示,公开征求各供应商及专家意见。我们将对你们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讨论,有可能予以采纳 。
一、意见征询编号:(请登录后查看)
二、征求意见范围:
1、项目需求是否存在问题;
2、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其他条款是否存在问题;
4、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是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4、不论贵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是否予以采纳,在此衷心表示感谢!
五、注意事项:
相关意见及建议应于意见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书面意见密封后送至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华中大厦1单元1703号。外地可传真送达0576-88786369,同时将书面意见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略)。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
(略)附件信息:
(略)1_TZFD(2024)-1073号2024年台州湾新区排污单位排污权核定调查及环评报告复核评估服务项目(初稿).docx(略)(287.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