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后查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请登录后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请登录后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 项目编号:(略)
2.3 项目地点:(略)
2.4 建设规模:新建4栋2000平方米危险品仓储库房及值班室等基础配套设施。
2.5 交货期:2024年12月30日前供货,2025年1月15日前完成安装(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2.6 采购范围:供应监控、扩音对讲及周界防范系统,并完成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附件。
2.7交货地点:(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防工程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5业绩要求: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同类设备2个及以上项目均超过2年的成功运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6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认证。
3.7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通用物资、生活用品、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3.8投标人拟派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执业证书或具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需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及资格证书)。
3.9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0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12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13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1日10时至2024年11月16日1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河南东路38号天和·新城市广场1+2号商业办公楼22层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2日11时00分,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河南东路38号天和·新城市广场1+2号商业办公楼22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略)(略)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