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中心、餐饮中心充电站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竞标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会议中心、餐饮中心充电站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以《关于南昌石油分公司开展行政中心、会议中心、餐饮中心充电业务的批复》(石化销售赣发〔2023〕99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请登录后查看)。会议中心、餐饮中心充电站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1建设地址:(请登录后查看)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30.8万元
2.4标段采购范围: 充电设备采购、安装,对应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相关工作内容等。
2.5计划工期:20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其他:施工作业现场全过程视频化录像,录像保存期限1年,视频资料随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企业负责人应持有真实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A证)
4)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6) 近三年以来(2021年1月1日至今)有至少一项合同金额≥20万元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50万元;
7)投标人承诺:
①中标人QHSE管理体系符合性评审承诺。按照中国石化总部要求审查中标人QHSE管理体系,QHSE管理体系符合性评审通过的,招标人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未通过评审的作否决项处理,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按照以上要求顺延。
②投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工程项目承包商,承诺依法合规承揽该项目,不对该项目进行转包(卖标)、挂靠及违法分包,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买标)项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承诺执行中国石化各项管理规定,在施工现场派驻招标人在职的项目负责人、技术现场负责人(施工员)、安全现场负责人(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投标人需承诺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若投标人违反以上承诺,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招标人一切处罚决定。
③农民工工资保障:为防止发生群体性讨薪事件,对本公司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现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为督促落实农民工工资委托代发制度,请承包单位在申报当期合同价款时,应向本公司出示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如不提供该支付表或发现隐瞒、造假等行为,本公司将依法暂扣该钱款用于专项支付农民工工资,并视情取消合作。
④承包商服从我公司管理承诺。根据《江西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承包商记分量化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江西石油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考评管理办法》对承包商开展考核。
⑤投标人出具纸质盖章承诺文件(投标人须提供设备厂家出具满足以下条件的确认函,投标人若中标后无法兑现以下承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a.所采购的充电桩设备必须满足以下技术条件要求:所投充电产品输出电压:50-1000V,连续可调,无明显电压断档点;恒功率输出范围:300~1000V,连续可调,无明显电压断档点;分体式设备单模块额定输出功率为20kW;平均每个终端待机功耗≤5W;满载工作效率≥95;一体式充电产品单模块额定输出功率为40kW;详细技术指标见附件。
b.所采购的充电桩设备必须满足中国石化的标准,设备质保期3年,设备厂家须配备一名专职售后维保人员免费配合招标人开展充电桩售后维保工作一年。
c.设备厂家须免费为招标人提供直连方式的接入招标人自有平台的服务,同时具备设备厂家自有的平台(包含app、小程序等),设备厂家要开放平台接口,且不收取接口费等。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资格要求为:
1) 项目经理持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年以来(2021年1月1日至今)有合同金额≥20万元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 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承包商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1年1月1日至今)有合同金额≥20万元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 项目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1年1月1日至今)有合同金额≥20万元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安全负责人(安全员)执业业绩。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业绩认定说明:以合同签订生效时间为准,提供至少一张合同对应的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需在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个月之间,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需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4.1本采购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采购公告发布、响应文件递交、评审,以及谈判相关资料交互、确认等工作。
4.2承包商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采购文件等。
4.3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请登录后查看)(略) 09(略)00(略)
(2)获取截止时间:(略) 17(略)00(略)
(3)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等相关资料售价:每套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4.4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需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原件)。
投标人将以上材料每页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进行审核、将文件费转至招标代理处【户名:胜利油田中睿,支付宝:13176607172(收款账号,请勿拨打)。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可以简写。】同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保存报名信息。确认报名资料无误且文件费到账的,即在平台开放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超出时间将无法下载且不退还费用。
5.1编制方式:响应文件须采用承包商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略)
5.3递交截止时间:(略) 09(略)00(略)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承包商保存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略)
地址:(略)
邮编:330000;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略)
邮编:257000;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