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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略)(略)(略)(略)(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采购计划备案号:(略)
3.项目名称:(略)
(略)方式: 询价
5.预算金额:(略)(略)
6.最高限价:(略)(略)
7.采购需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无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略)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略)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略)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略)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略)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略)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略)(略)(略)
2.地点:(略)
3.方式: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略)(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略)
2.截止时间(略)(略)(略)(略)(略)
3.地点:(略)
五、开启
1.时间:(略)(略)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和质疑:供应商认为询价通知书、询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恩施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提出询问和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或负责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①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Ⅰ对可以质疑的询价通知书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询价通知书之日或者询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Ⅱ对询价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询价程序环节结束之日;Ⅲ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②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Ⅰ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Ⅱ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Ⅲ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Ⅳ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Ⅴ提出质疑的日期; Ⅵ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Ⅶ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③不予受理的情形:供应商未按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可在询价活动开始前对询价通知书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关注上述网站,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均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
4.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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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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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