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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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略) | 报名截止时间 | (略) |
竞价开始时间 | (略) | 竞价结束时间 | (略)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略) |
延时报价 | (略)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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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 (略) | 服务类 | (略) |
公告内容
(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略),招标人为正宁县第四中学,现委托(略)对该项目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预算金额:(略)
4.采购内容:经营学校师生食堂,服务内容包括学校教师学生早、午、晚普通餐加工(不含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特色小吃及校内各种培训、会议等用餐。
5.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拥有以下证件:
1.1 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银行基本户证明;
1.2 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 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1.5 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1.6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1.7 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经营学校食堂过程中无食品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承诺函。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qysggzyjy.cn:9097/a/login)”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对各供应商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五、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略)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略)
3.竞价时间:(略)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七、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PDF 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略);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竞价;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