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卖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二十四大街颐和苑地下车位的使用权(编号:G071)(请登录后查看)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定于(请登录后查看)4(略)12(略)9(略)10时至2024(略)12(略)10(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下简称淘宝网拍平台,网址:(略)(略)
一、拍卖标的
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二十四大街颐和苑地下车位的使用权(略)
起拍价(略)35700元;保证金:3000元;加价幅度:300元。
二、竞买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三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如逾期未提交则视为放弃(略)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看样
1、预约看样请将拍卖标的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编辑短信发送至15103855734(略)预约成功后客服会在24小时内电话回访确认,看样报名截至看样前一天(略)
2、集中看样时间(略)(略)4(略)12(略)2(略)(略)(略)(略)
3、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地点为: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二十四大街颐和苑地下车位(略)
四、拍卖方式
1. 本次拍卖采用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流拍。
2. 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时5分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略)特别提醒:有意者请按时参加实地看样,并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及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之日七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优先购买权人
1. 优先购买权人应于竞买发布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申请和有效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资格,由本院进行登记并公示在标的物详情页中展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相同价格出价且没有更高出价者,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 对上述公示的优先购买权有异议者,至少于竞价开始前三日与本院联系。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淘宝结算给本院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 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直接冲抵价款,拍卖余款应当自成交之日起七日内,即(略)4(略)12(略)17(略)(略)缴纳至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平桥支行,账号:(略)),(略)
3.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参加重新拍卖时的竞买(略)
十一、特别(风险)提示
1. 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新旧程度、使用性能、安全性能等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此次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则表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本院及拍卖平台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且不负责拍卖标的物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
2. 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拍卖标的相关文件。买受人竞价成交的,视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遵守《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拍卖标的相关文件的规定。
十二、重要提示
1.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淘宝网拍平台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淘宝网拍平台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2.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淘宝网拍平台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网拍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网拍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3.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4.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解释处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次涉案财产变卖主体为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本院变卖标的物仅由河南京法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变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变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略)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
法院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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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司法辅助
联系地址:(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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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略)十一(略)八(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