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登录后查看)招标条件
清林闲庭地块新建菜场项目(海曙区HS01-02-02g地块)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0-330203-04-01-850352,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宁波海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请登录后查看),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登录后查看)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19797.2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1613.89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拟建用地面积:8124㎡,新建地上建筑面积:8936㎡,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450㎡,其中包含菜市场约:3500㎡,商业约:5146㎡及其他配套用房(略)配套实施周边河坎及两座桥梁(略)建设地点:(略)
2.2招标范围:本工程6台直梯电梯和2台扶梯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招标控制价:(略)元。
2.3交货地点:(略)
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个月内完成交货,4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且必须满足招标人进度需要),具备验收条件后20天内验收合格(如为分批交货的,按分批计算工期)。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验收合格标准且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合格。
2.5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如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
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所有投标产品】;
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指安装单位)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所有投标产品】,如电梯安装单位非制造商的,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安装授权委托书)。
电梯必须为同一品牌。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是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联合体成员仅限电梯安装单位。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 /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
(三)其他: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4(略)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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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略)监督部门名称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6、联系方式
(略)(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