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请登录后查看)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请登录后查看)
地点:(请登录后查看)
建设单位:吉林市博石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 吉林市博石矿业有限公司矿区位于蛟河市天岗镇尚仪村小北屯西侧约1.4km处狐狸顶子山东坡,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6度56分40.201秒,北纬43度56分5.990秒。矿山四周均为山体和林地。
2020年12月,委托(略)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略)环境影响报告表》,采区面积0.26k㎡,年开采量100万m³花岗岩荒料。2020年12月28日,取得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蛟河市分局《关于(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吉市(蛟)环建(表)字〔2020〕32号)。
2022年7月12日,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年,有效期:自2022.7.12至2043.6.12。证号:C2202812021017130151350。
2024年8月,按排污许可规范要求,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申请,登记编号:(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