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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化州市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化州市东山镇梅化路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化国用(93)字第09240600005号】,宗地面积:1112平方米(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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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化州市东山镇梅化路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化国用(93)字第09240600005号】,宗地面积:1112平方米(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广东
发布时间 :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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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将于(请登录后查看)4(略)10(略)21(略)10(略)00分至(略)4(略)10(略)22(略)10(略)00分(延时的除外)(略)(略)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略)(略)(略)

一、拍卖标的物:

位于化州市东山镇梅化路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化国用(93)字第(略)号】,宗地面积:(略)平方米;

评估价:344720元,拍卖起拍价:(略)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略)元(或(略)的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当地购房资格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若该标的物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时,发布的拍卖公告载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等内容,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该标的物的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略)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日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委托广东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竞买人可进行咨询或预约,有意看样者请将拍卖标的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编辑短信发送至手机号码1(略)。请看样者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集中看样时间:(略)4(略)10(略)16(略)(略)(略)10(略)-11(略)

集中看样地点:(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根据广东高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拍卖不动产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之规定本标的物本院负责腾空交付】。

六、特别提醒:该土地宗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经本院去函咨询化州市自然资源局,其答复:“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后才可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具体提交如下材料向我局申请办理: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4、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5、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税费缴纳凭证。”详细看附件《答复函》,标的物按现状和现有手续拍卖(请详细阅读本标的物的评估报告书,能否办理不动产权证及能否办理产权过户,是否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差额等,由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查询了解,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负责办理过户的手续,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1、本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以财产行政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房产及国土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等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2.、本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作保证或担保。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竞买人务必在参拍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状,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如标的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拍卖,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5、竞买人须在参拍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

6、拍卖财产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

7、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七、税费承担及其他费用:

(一)、因网络司法拍卖涉及标的物产权转移更登记形成的税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成交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之日起15日内(非因买受人原因除外)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税费手续,买受人自垫付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到本院申报办理从执行款中退回垫付的税费等手续。买受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在上述期间办理的,应当提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本院同意后可延期。不申请办理或逾期申请办理退税费手续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的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该权利。

(三)、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产生相应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有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及其名下其他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拍卖前3日向本院提交有关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拍卖竞价前(略)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略)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账户,拍卖余款在(略)4(略)11(略)02日下午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化州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茂名化州支行营业室;银行账号:(略)(略)(略)(略)(略)4(略)(略)(略)(略)(略)(略)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如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悔拍后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费用损失及差价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费用损失与差价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略)

、依照法释〔(略)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略)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并公示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依照法释〔(略)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若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被执行人周学德、周学才、颜爱娟、周土福、周伟勇、周超富、李儒行送达《网络拍卖事项告知书》、《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的,将上述文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生:(略)(略)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略)

二〇二(略)(略)(略)(略)

原文链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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