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商名称:欧冶工业品采购组织
询比价:
采购方式:公开
采购员:
联系电话: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略) | 硅钢2#酸再生焙烧炉酸枪 | 其它橡塑非标件;型号规格:705002800 硅钢2#酸再生焙烧炉酸枪;图号:705002800;应用场合:2#盐酸再生站;原始制造厂:ANDRITZ;物料附加信息:主机设备名称:2#盐酸再生站,进口品牌:ANDRITZ | | (略) | (略) | (略) | |
询单要求:
一、交货地址:(略)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1、竞价简介:机械类-太钢基地用-备件-硅钢2#酸再生焙烧炉酸枪1项公开采购-业务员郭建琴
2、报价要求:1)价格为需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不含税价(含运杂费、包装费和保险费); 2)报价更改:原则上开标后不再接受供应商的报价更改说明,除非是失误性的错误,例如小数点错位、计量单位看错等,允许修正后进入评标程序。 3)公开采购的内容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任何变化请在报价前说明。 4)溯源要求:报价请注明品牌、原制造商、原产地,上级供应商,据此作为入库验收、溯源的依据,原制造商、上级供应商必须填写全称;报价时供应商应保证填写的制造商、产地、上级供应商等信息真实有效,一经发现虚假情况,需方保留追溯的权力;报价时,对于长期存放的库存品、超过或即将过质保期的物料、溯源信息不清楚的物料,应注明。 5)按发询技术要求报价,配置替代型号性能参数必须不低于原型号,否则报价无效。
3、合同执行周期:
4、交货期要求:按标的物交货期要求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
5、验收要求: 1)需方在收到货物由宝武指定的仓库管理人员对货物外观(含包装)、数量进行验收: (1)外观验收:包装无破损、货物外观无损环、无浸水雨淋。 (2)数量验收:对于数量较多的货物,允许分批次交货,按需方仓库实际计量结果为准。 发生数量异议需方在收货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信息以书面形式通报供方,需与需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补供。 2)质量验收:图纸为依据,按供应商交货时提供的产品相关质量证明进行验收。 3)质量保证:在需方合理存放前提下,货物首次使用起1年内需方可向供方提出质量异议,但最长不得超过货物交付起1.5年。 以人民币方式采购的进口物料,如供应商不能提供原产地证书、合格证、质保书,可以质量保证函形式说明物品原制造商、原产地,请在报价中注明。
6、结算付款: 结算方式: 1、到期日为发票复核日起6个月的通宝,15天内支付。 2、到期日为发票复核日起6个月的商票,15天内支付。 3、到期日为发票复核日起6个月的宝武集团财务公司承兑电子银票,1个月内支付。 4、发票复核日次月起支付6个月电子银票背书,满5个月未配票成功转现汇支付。
7、质量保证金:无需交付质保金,但非合格供应商中标后,需试用成功后才允许办理结算手续。
8、中标及废标原则:1)报价产品性能参数低于我方要求或不符的,可废标。 2)报价为替代品牌或型号,未提供与现场技术签订技术协议或确认书的,可废标。 3)我方要求提供而在10个工作日内未提供相关资料的,可废标。 4)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可废标。 5)单项最低价中标。 6)根据国家碳中和碳达峰的总体要求和宝武集团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思路,欧冶工业品倡导供应商完成碳足迹核算报告(或证书),报名时能够提供对应叶类碳足迹核算报告(或证书)或与碳核算机构签署了服务协议,本次询价议价中,在报价高出最低报价时(若最低报价供应商未能提供碳核算报告),3%内优先议价拟签。
9、标的物其他要求:1、现场联系人:(略)
10、其他交付要求:详见“标的物其他要求”
11、其他保证金:无
四、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
六、报名要求:1、供应商报名前提条件: 报名供应商:符合满足标的物全部技术指标、功能要求、安装尺寸及工况环境的专业制造商;不接受贸易商报价。 2、经营业绩、协同诚信、廉洁从业、产品质量无不良记录。 3、欧冶工业品倡导供应商完成碳足迹核算报告(或证书),若有请提供碳足迹核算报告(或证书)或与碳核算机构签署了服务协议。 4、要求投标供应商有类似酸枪或酸再生备件的制作业绩,报名时请上传合同,投标供应商提前了解现场使用工况,请重点关注使用工况要求再报名报价。
七、资质要求:1.按照图纸要求报价。 2.非标产品、关键备件、维修工程、零固项目(原则上签约价在10万元以上),供应商需要根据需方提供的图纸为依据进行报价。中标供应商需和现场签订技术协议或图纸确认。技术协议和图纸由现场相关技术人员签字。如交货后发现实物和图纸或是协议要求不符的,按质量异议处理。 3.公开采购开标后,以上所需要的图纸确认、技术协议签署、型规变更确认等,供应商必须两周内完成提交采购商务经办人。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多次主动放弃,视放弃原因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