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滹沱河(安平县段)缓冲带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已由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以安审批招标(2024)3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安平县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安平县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滹沱河(安平县段)缓冲带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分为生态护坡工程、生态隔离带工程和人工湿地工程。生态护坡工程,总长度为58.86km,生态隔离带工程包括6个区域,总面积为99.08万㎡;人工湿地工程包括3个区域,总面积为5.96万㎡。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监理范围内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是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处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9 08:30:00至2024-09-24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请登录后查看)(请登录后查看)www.jiuanjiaotu.com(请登录后查看))(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2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略)www.jiuanjiaotu.com(略))(略)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略) 联系方式:(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安平县分局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滹沱河(安平县段)缓冲带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投标人 (略)
11.联系方式
(略) |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安平县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略) | 地址: | (略)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略) | 传真: | (略) |
电子邮件: | (略) | 电子邮件: | (略) |
网址: | (略) | 网址: | (略) |
开户银行: | (略) | 开户银行: | (略) |
账号: | (略) | 账号: | (略) |